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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开始担忧数字版权
发布时间:2013-07-09 文章来源:创美知识产权公司网站

 

      信息通讯技术(ICT)新闻业在新西兰似乎只是一个小角落里的一个小部门,说的内容对我们和地方产业来说是重要的,但新西兰的其他地区或世界却很少有人关注。 

    

    然而,过去五年中的版权法修改草案将公众的视线转向了互联网——作为新闻故事的主体而不是简单获得新闻的媒介——特别是当公众大范围地面临会丧失互联网准入的可能性时,而互联网准入已成为许多人生活中的一个基本特性。 

    

    当有关新西兰加入国际条约的讨论提高了互联网用户的上网账户将被暂停使用(尽管只是暂时的),新西兰民众的担忧顿时上升了一个等级。这指的是,用户如不能令人信服的使自己免于受到非法获取受版权保护作品的指控,其互联网账户将被暂停使用。于是,公众第一次就上网权是否应被当做一项人权开展了广泛讨论。 

    

    警察去年早些时候突袭了金.多特康姆(Kim Dotcom)的家并突然关闭了他的文件共享网站Megaupload,这让全世界的目光转向了新西兰及其互联网法律事务。 

    

    在民众对《反假冒贸易协议》(ACTA)的普遍抗议声中,信息通讯技术行业及其消费者精心组织的一场运动致使曾考虑纳入ACTA的知识产权法规出现显著改善。我们的版权法律通过版权(反侵权文件共享)法案的形式已有了重大改变,但最终成功降低了切断用户互联网的威胁。 

    

    新西兰人从取得部分胜利中得到的安慰后又迅速转变为新的担忧,因为《跨太平洋合作伙伴关系协定》(TPPA)的草拟条款中很可能囊括了类似于从ACTA中摒弃的那些条款。 

    

    正在进行的多方面的版权事件反映了大量热点问题——从新西兰人对自主选择娱乐方式的自由的关注,到面对美国政府和好莱坞压力时对新西兰法律自主性的怀疑,再到对以牺牲对新西兰传统贸易商品有力的条款为代价阻碍当地更为新兴的电影和音乐产业发展的忧虑。 

    

    《计算机世界》已经报道各种千丝万缕的此类问题十年了。2003年,副总编辑Mark Broatch在一个栏目中以“交易”为题表达了对美国自由贸易协定前景的关注。 

    

    Broatch写道:“自由贸易已经使经济和个体制造商以及出口商受益,但这其中也有权衡取舍。” 

    

    “与美国签署一份协议,最重要的信息技术领域的权衡取舍就是知识产权实践。特别是美国……一直热衷于加强版权保护和增加适用这些条款的期限,其备受批评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是最终的手段。” 

    

    2004年8月,这位记者向当时的文化与遗产部部长朱迪思.蒂泽德(Judith Tizard)就在谋求与美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时出现的知识产权型产业与传统进口间的取舍问题提出疑问。当时的工党执政政府在有关战略重点的一份声明中称:“新西兰经济发展部(MED)将与其他机构一道使新西兰的监管环境与我们主要贸易伙伴的相协调。” 

    

    “基本上我们要说的是,我们希望尽可能将市场整合,”蒂泽德告诉《计算机世界》,“但我们应该只遵循符合新西兰利益的相同的规则和法规。” 

    

    具体而言,关于版权法,她说:“我们很可能不希望走得太超前,但如果有涉及新西兰利益的问题,我们将努力争取以确保我们能维护那些利益。” 

    

    蒂泽德承诺:“我们承诺将支持[版权材料]的用户和权利人,所以任何立法都将被广泛讨论。” 

    

    版权问题受到关注是在2008年工党领导的政府开始衰败的时候,当时版权(新技术)修正法案被提上议程。法案92A章强行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监督版权侵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制定终止持续侵权人的互联网账户的政策。 

    

    该法案通过了,但92A章节被搁置,最终被2011年的版权(反侵权文件共享)法案所废除。网络服务提供商对必须处理侵权投诉和向涉嫌侵权者发出通知仍有不满。 

    

    蒂泽德在2008年一个不相关的事件(前《计算机世界》记者基斯.纽曼(Keith Newman)有关新西兰互联网历史的新书发布会)中引起了另一个小轰动,她说互联网准入可能被认为是一项人权。 

    

    与此同时,随着维基解密披露了一份ACTA的讨论稿,ACTA出台的迹象首次出现。新西兰参与谈判代表、经济发展部的乔治.沃德尔(George Wardle)于2008年6月说:“公众将有更多机会评论该协定的内容。”政府的确要求公众提交意见,但那时谈判仍处于初期且细节仍是保密的。 

    

    ACTA文本的进一步披露和2009年4月有限的官方公布激起了人们对终止网络账户条款——位于被披露草案中的一个脚注——被提上议程的担忧。 

    

    抗议活动在2010年4月在惠林顿举行的名为PublicACTA的会议上达到顶峰,就在该城市举行ACTA新一轮谈判召开不久以前。PublicACTA推出《惠灵顿宣言》,分析了条约草案的不利影响并请愿要求公开秘密谈判和草案文本。 

    

    草案最终被公布以进行适当的讨论,ACTA签署时没有包含互联网终止条款和其他一些有争议的条款。 

    

    在新西兰方面,国家党领导的政府提出了版权(反侵权文件共享)法案,将通知侵权者的“三阶段”制度落实到位,其中在最高阶段侵权者将面临版权法庭的审判并处以最高15000美元罚金。 

    

    工党反对派同意妥协,通过了上述法案,但切断互联网条款要被搁置。最后的辩论被广泛评论为证明一些议员缺乏互联网知识。国会议员乔纳森.杨格(Jonathan Young)将互联网比作电影《终结者》中阴险且强大的天网(Skynet)计算机系统,使该立法长时间被昵称为“天网法”。 

    

    结果,到目前为止很少有采取完全三振措施的情况且产生的罚金都少于四位数。 

    

    当TPPA被提出时(一些草案再次被泄露),很明显,美国谈判代表正在尝试着将他们未能纳入ACTA的一些令人心烦的内容纳入到协定条款中。虽然TPPA的谈判代表在2010年4月极力否定两个条约间存在任何联系,但我们在线的文章评论表明部分《计算机世界》的读者对此抱有极大的怀疑态度。 

    

    2011年11月贸易部长蒂姆.格罗泽(Tim Groser)力图消除对ACTA再诉讼的恐惧;但随后草拟文件的泄露增强了公众的戒心。 

    

    它们引发进一步担忧,即甚至是缓存中的暂时数据备份这种互联网运行方式必备的特性或许也要受到监管。 

    

    当地利益群体一直参加在新西兰和海外举行的利益相关者活动并表达他们的意见。 

    

    TPPA的参与国数量有所增加,现在还包括日本——新西兰知识产权律师里克.艾硕(Rick Shera)将日本人定性为“狂热的知识产权最高纲领主义者”。日本已经承认,谈判仍在继续,尽管2011年格罗泽坚持在将大门向其他国家敞开前,当时的谈判各方应坚定地明确“着装要求”。 

    

    同时,国际上越来越多的意见倾向于彻底地重新审视版权法律的原则以适应数字时代。这包括InternetNZ,该公司在有关2011年选举的一篇“讨论发起”文章中评论称:“所有利益相关者都应受益于21世纪的版权框架,这种框架能够支持创意产业,不对持续发展的社会公益需求设置障碍。” 

    

    它补充道:“政府应当对版权法律启动一项以证据为基础的审查,从为互联网世界重设权利平衡的首要原则开始。” 

    

    我们正在期待。(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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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9